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八稽查局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
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八稽查局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
渝税八稽协通〔2025〕103号
重庆伐散建材经营部(纳税人识别号:91500226MA604JYF08)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五十七条规定,现派 徐海燕、彭爵华 等 贰 人,前往你处对 你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涉税情况 进行调查取证,请予支持,并依法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。
税务机关(印章)
2025年7月11日
告知: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,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,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;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,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。
被检查人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,向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反映稽查人员执法情况。
稽 查 人 员
执法情况反馈 (此处为二维码放置区)

重庆伐散建材经营部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扫描件.pdf